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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們縣的新任法官,都要到湯塘人民法庭向藍榕概法官‘拜師’,跟班學習怎樣做好調解工作。”清遠市佛岡縣法院年輕法官羅潔娣對最近在湯塘法庭9個月的學習經歷感觸頗深。“跟著藍法官,我學會了說群眾的語言。”
  藍榕概是佛岡縣法院湯塘法庭的庭長,他體重215斤,被群眾稱為“肥佬法官”。從1991年8月至今,他在法院工作23年,從書記員、審判員、副庭長到庭長,他心中裝著群眾,辦案特別用心,成為善於化干戈為玉帛的調解高手。佛岡縣法院在湯塘法庭成立了“藍榕概法官調解工作室”,並推廣他的調解工作方法。
  南方日報記者 李強實習生 曾雅恬 發自清遠
  “張飛繡花”粗中有細
  藍法官像是“張飛繡花”,粗中有細,做起群眾工作來十分細緻。龍山鎮黃塱村59歲的村民陳某燦被路過的貨車撞成重傷,導致住院治療。陳某燦為賠償問題起訴至湯塘法庭,藍榕概接案後,沒有簡單地審理下判,而是急群眾之所急,先後3次到英德找到肇事貨車司機李某,勸服李某把2萬多元的賠償款先給了陳某燦。隨後,藍法官和李某一起到當地保險公司處理保險賠償事宜。“農民兄弟打官司不容易,作為法官寧可自己辛苦點,儘量讓當事人少跑路、少花錢,減少訴累。”藍法官說。
  在湯塘法庭附近,有一棵百年龍眼樹。樹的主人是劉某兩兄弟,但樹下的菜地,卻屬於同村的肖某兩兄弟。龍眼樹枝繁葉茂,樹下照不到太陽,很難長農作物。有一天,肖某兩兄弟搬來梯子,砍掉了幾根樹枝。這一砍,劉某兩兄弟不幹了,要肖家賠償1萬元。肖某兩兄弟的答覆是:“擋住了我家種菜,賠錢沒門。”村委會、派出所勸解都沒用,最後鬧到了法庭。
  “按常規,這事很好解決,評估、判決、執行,就結案了,多輕鬆。但是換到當事人的位置上想一想,一代官司三代仇,我想任何一個法官,都不會要這種輕鬆。”藍榕概說。於是,他分別找到劉某、肖某兩兄弟談,並請村裡的老人出面把雙方叫到龍眼樹下,跟他們講要是雙方的祖輩都像他們那樣,就沒有今天的這棵百年龍眼樹。前後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,肖某兩兄弟一次性賠償了3500元。結案時,四個人握手言和。
  用“調解五法”化解矛盾
  藍榕概說:“我認為做法官,第一要鐵面無私,按照法律法規來辦案;第二也要註重講情、講理、講傳統、講民俗。辦理案件時,力爭雙方調解,既減少當事人的訴累,也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矛盾、愈合雙方的創傷。”
  他每接手一個案件,首先想到的是調解,把調解貫穿於辦案的整個過程,採取靈活多樣的方法開展庭前、庭中、庭後的調解,創新並積累了多種調解法,如“圓桌調解法”、“背靠背調解法”、“聯動調解法”、“迂迴調解法”、“親情調解法”等“調解五法”。
  在佛岡打工的餘某被兩名未成年人打傷,頭部受傷,治療先後花了7000多元。餘某把他們告上了法庭,要求賠償1.7萬元。兩名被告都是未成年人,家裡很窮。藍榕概對當事人進行調解,最終兩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同意賠償,湊了9800元賠償給了餘某。
  近幾年來,藍榕概在法庭辦案都是最多的一個,而且通過調解結案的均在90%以上,每年都排在佛岡縣法院的第一位。尤其是2011年,他共收案139件,結案137件,結案率98.6%,調解、撤訴結案135件,判決2件,調撤率高達98.5%。他所辦案件無一超審限、無一申請再審、無上訪纏訴的情況。
  將便民法庭開到田間地頭
  藍榕概致力於打造便民法庭,為訴訟當事人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務,主動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,化解群眾遇到的法律問題。群眾也可以通過法庭提供的服務熱線,隨時向法官咨詢法律。
  “我們常把法庭開到農民的菜地里,為群眾提供方便。”羅潔娣說,“藍法官帶著我們一改‘坐堂辦案’的模式,對行動不便的傷病患者、殘疾人、老年人等提供上門立案,就地開庭、就地調解、就地宣判,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;對於爭議不大的小標的額糾紛,以及家庭鄰裡糾紛等適合速裁的案件,結合實際情況,快速化解矛盾糾紛,減少當事人訴累。”  (原標題:調解高手:所辦案件無一申請再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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